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数部队仍采用旅的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第四条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建立红军一开始采用苏式33制编制,没有旅的编制。抗战国共二次合作。红军主力改编为8路军,实行了3师6旅的编制,旅的级别第一次进入我军编制。1949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统一编制,增设兵团级编制,该纵队为军,废除旅的编制,从新恢复师辖3团的33制编制。从此旅的编制退出我军编制50多年。进入90年代中期,解放军裁军整编,旅的编制又再次出现在我军的战斗编制中。但以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旅基本只在二炮、导弹、防空、防化和工程兵及联勤系统编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强军事训练,开展政治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军事理论、军队组织形态、军事人员和武器装备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作战体系,全面提高战斗力,努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
有啊。
抗战时期,有三个师,每个师三个旅。后来建立了一些师级纵队,下辖旅、团
解放战争前中期,部队扩编,师级纵队扩大,成为了军级,旅改为师,于是形成了纵队——师——团的三级编制,步兵没有旅了,但是炮兵还有。
1949年整编,步兵改为纵队改为军,团以上部队全部统一番号,形成了军——师——团三级。步兵没有旅了,炮兵和装甲兵的旅也逐渐减少。
转折发生在1985年,步兵军改为集团军,各兵种进行合成。之后经历了几次裁军,逐渐形成了现在的编制:
除了有2个集团军有炮兵师外,每个集团军有一个炮兵旅
每个集团军有1个高炮(防空)旅。
有9个集团军没有装甲师,而是装甲旅。
很多乙类步兵师简编为步兵旅。于是有4个集团军成了全旅制的无师、团编制。
总之,现在的旅级部队比师级部队更多!!!!
但是并不是国军的军——师——旅——团四级,而是军——师(旅)——(旅)团三级。旅为副师级,副旅长为正团级。旅不下辖团,而是下辖营,这和美军现在的编制一样,而且本来就是仿美军的。不过美军是师——旅——营,我们是军——旅——营。美军一个重装师是18000人左右,而我们5旅制的军为25000-30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