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科研机构]
1、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
下设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下设学术评审委员会、学术办公室
[科研管理]
1、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立项基本程序
2、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3、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5、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奖励办法
6、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7、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
1.通知
2.课题指南
3.管理办法
4.申报表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高学会[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各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为充分发挥学会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优势,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调动广大一线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教育科学研究的群众基础,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地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下称《指南》)。现将《指南》发给你们,作为申报课题的参考和依据。请接到通知后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指南》的要求和选题范围,结合当地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科研课题,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并请指定专人负责“十一五”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
2.课题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3.“十一五”课题申报从《指南》下发之日开始,每项课题的申报需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4.附件可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www.hie.edu.cn)下载。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小梅 李 燕
联系电话:010-66097289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06年3月20
附件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十一五”规划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机遇期的重要时段。党和国家的“十一五”发展规划突出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最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党中央又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号召。这些都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也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研究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全局出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把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为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发布如下:
一、科学发展观与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推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如何理解和实施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3.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体系的科学规范与发展研究
4.中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和在这一阶段的科学发展策略研究
5.高等学校如何实现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
6.我国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强国的现实差距,以及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策略研究
7.建设创新型国家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
8.高等教育如何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文化、军事等方面发展的需要研究
9.高等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
10.高等教育在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研究
11.“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研究
12.“十一五”期间及2020年前高等教育发展目标、资源需求及发展战略研究
13.我国高等教育的地区发展、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等问题的研究
14.2020年前适龄人口变化与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研究
15.我国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由此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变化对高
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16.高等教育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17.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与就业问题研究
18.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19.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2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
21.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
22.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
23.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研究
24.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的对策研究
25.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比较研究
26.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研究
27.近年来国际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研究
28.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对高等教育的影响研究
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1.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宏观调控手段研究
2.省级政府对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管理问题的研究
3.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研究
4.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民办教育发展、公办学校多种办学模式等)
5.加强高校科技创新与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与机制研究
6.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
7.中国特色院校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8.大学基本问题研究(大学本质、理念、精神、文化、使命、职能及大学分类研究)
9.现代大学制度研究
10.大学管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
11.大学办学成本研究
12.大学科研研究
13.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
14.大学生学习问题研究
15.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党建、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2.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问题研究
3.当代大学生思想状况、特点及教育规律研究
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
6.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职责和作用研究
7.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与队伍建设研究
8.大学生社团、社会实践与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9.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研究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3.在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战略机遇、挑战与对策研究
4.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新挑战研究
5.国际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与新挑战研究
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7.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与评估体系建设研究
五、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1.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2.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强化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研究
3.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研究
4.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5.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6.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六、教育理论研究
1.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研究
2.共和国老一辈教育家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研究
3.素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研究
4.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文化素质教育、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研究
6.中国传统教育与教育现代化研究
7.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与创新研究
8.高等教育学科和方法论研究
七、学会工作与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
1.学会自身建设与发展问题研究
2.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形式、途径、方法、内容的探索与创新
3.教育研究机构与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为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研究
4.政府职能转变与充分发挥学会“研究、咨询、中介、服务”等功能的关系研究
5.学会系统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附件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 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或单位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五份;
2.申请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自所在系统的高教学会、专业研究会,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4.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评审时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凡申报资助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数额要恰当,预算要合理。凡申报自筹经费的,经费预算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在所在单位的意见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5.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6.须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印制的规范的立项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加另页。
7.课题申请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各学会、专业研究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时先行代收,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报送课题申请书时集中面交或寄交。
8.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不予评审。
第十三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同时通报受委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备案。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四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受委托单位的管理工作。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结题等。
检查和抽查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简报、成果转化等。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1.课题申报时须同时说明经费来源;
2.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
报受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备案:
1. 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 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 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4. 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十七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撤销其课题。
第十八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管理单位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原则上重大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其他由受委托单位组织)。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十九条 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至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受委托单位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重大课题)提出鉴定申请;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
4.专家鉴定后送(邮寄)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或受委托单位。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上报。
第二十一条 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确认,发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对结题的成果择优推荐相关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下载
[科研动态]
1、4月28日我院代表出席了黑龙江省教育厅教育科研大会。
2、5月27、28日我院代表出席了黑龙江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年会暨理事大会。
3、我院申报了黑龙江省“十一五”教育科研立项并获得批准。其中一项是省重点课题,两项省规划课题。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5、近日,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中,我院教师彭海学的论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外语教学质量》荣获贰等奖;庞光利教师的论文《普通高校非体育专业学生的短跑训练》荣获优秀奖。
6、六月份,高教研究室组织全院教师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我院共申报七项科研课题。
7、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关于组织评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系(室)认真阅读。
关于组织评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
各高等学校、各专业委员会:
中国高教学会已经开始组织“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省高教学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工作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即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
的广大高教工作者。
2、根据中国高教学会《课题指南》的要求和选题范围,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科研课题,认真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表,每项课题的申报需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
3、各学校和专业委员会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课题申报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