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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研究 >>机构设置

 

高教研究室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高教研究室下设:教研科、督导科。

二、人员配备

1、高教研究室设主任1人。

2、教研科设科长1人,教研员3人。

3、督导科设科长1人,督导员5人。

三、工作职责

1、参与学院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

2、开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研、教改、科研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做好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4、负责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教研科

1、组织制定学院教研、教改规划。

2、会同各系(部)组织开展各项教研、教改、科研活动。

3、负责征集和拟定本院教研、教改课题,组织、申报、立项、落实。

4、负责组织对本院各类教研成果的鉴定和评价。承担领导交办的相关评价工作。(职称评定、招聘、评优工作等)

5、负责搜集、整理本院教职工教研成果、论著等信息,择优上报或推广。

6、负责组织本院教师完成国家或省级有关科研课题。

(二)督导科

1、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察指导。

2、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3、结合对学生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研究,对学生素质教育水平的改进和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办学声望提出建议。

4、落实并做好迎接评估所需的各项工作。

五、岗位职责

(一)高教研究室主任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并落实研究室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3、负责本室人员的工作分工,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4、负责本室经费支出的批准与审核。

(二)教研科科长

1、在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教研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教研、教改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教研、教改的主要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工作分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负责本科室教研、教改、科研所需的经费预算。

(三)教研员

1、参与教研、教改、科研课题规划论证、立项及成果鉴定工作。

2、负责教研、教改及学术材料的组织、登记、审阅、推荐等工作。

3、开展校内外调研工作,对学院教育教学现状进行评价。

4、完成教科研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科科长

1、在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实施常规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

3、负责把教育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督检部门及人员,并协调解决。

4、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评估工作方案。

5、负责评估准备工作中所需经费预算。

(五)督导员

1、认真执行听课制度,了解教学情况和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师工作规范的情况,并按相应考核标准做出评价

2、参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及各专业考试考核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利督办。

3、参与拟聘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4、参加学院各系部有关教学工作会议,提供咨询或指导。

  5、进行专题性和综合性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教研、教改的意见和建议。

    6、抽查期未试卷,通过试卷分析对教师的命题质量进行评价和指导。

7、对学生信息反馈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教学评估所需的各种表格,搜集、整理、保管相关资料。并协助领导与有关部门做好评估的其它准备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